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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20-02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5日通过邮件、信息平台、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及正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季报编报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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