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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证券简称:东方明珠公告编号:临2020-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2019年12月31日的A股3,414,500,201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921,915,054.27元。

  若2019年末至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2020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十一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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