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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3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王均金和独立董事林万里、邵瑞庆、蔡洪平、董学博,职工董事袁骏出席了会议,均就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表决投赞成票。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铁祥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王均金先生的请辞信,王均金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王均金先生任职期间所发挥的作用表示感谢。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林万里先生担任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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