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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经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0 年5月13日(周三)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8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 27日刊登在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2020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关于增加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要求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三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智度德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4,403,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7%,与其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合并控制公司股份566,672,6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4%,为公司控股股东。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智度德普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3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2人)

  1.01非独立董事陆宏达

  1.02非独立董事兰佳

  2、《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已经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项议案为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提交给本次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其中议案2、2、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选举公司董事的相关议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 010-66237897

  传真号码: 010-66237715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彭芬  杨雨桐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上述议案1.00须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议案1.00为例,某股东拥有10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2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0万股(即100万股 ×2=200万股),该股东可将2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200 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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