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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0年5月13日(周三)下午14: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秉政先生于2020年4月29日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公告发布日,谢秉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谢秉政先生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董事会认为,经核查,谢秉政先生作为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2,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披露。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5月13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18日、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议案5需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0年5月13日(周三)下午14: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秉政先生于2020年4月29日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公告发布日,谢秉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谢秉政先生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董事会认为,经核查,谢秉政先生作为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2,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披露。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5月13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18日、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议案5需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5.0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5.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6.00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8: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0年5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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