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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44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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