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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相同。

  2020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5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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