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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 -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该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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