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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3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相应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通过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将对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时点产生广泛影响。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数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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