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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12485         债券简称:16国盛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雪松信托)就《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对公司等三人提起侵权之诉;2019年2月,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判令雪松信托依《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义务;2019年12月,江西高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下称本裁定),其经审查认为公司与雪松信托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均订有仲裁条款且合法有效,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驳回雪松信托的起诉和公司的反诉。

  上述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刊登的《诉讼公告》、2019年3月1日刊登的《诉讼进展公告》、2019年8月15日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的“八、诉讼事项”、2020年1月2日刊登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等三人已于2020年1月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本裁定,指令江西高院继续审理本案本诉及反诉;2020年1月8日,公司收到江西高院寄达的雪松信托《上诉状》,雪松信托请求最高法院撤销本裁定,指令江西高院审理本案。

  202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最高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358号),江西高院已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最高法院,经审查,最高法院决定受理公司上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涉及争议的有权管辖机构尚待最高法院裁定,相关诉讼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公司目前暂无法预测最终的争议解决机构、诉讼进程及最终结果,也暂无法评估相关诉讼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有关《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争议解决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后续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民事上诉状》;

  2、雪松信托《上诉状》;

  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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