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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高科”或“公司”)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中准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50人,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19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18名,其中315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近一年来新注册会计师31人、转入14人、转出62人。

  3、业务规模

  中准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2.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6 亿元,2018年末净资产2,163.15万元。总计为近 1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家为上市公司,证券业务收入4,340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8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伟,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24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飞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6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张言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6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人民币,共58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准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中准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0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准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准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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