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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45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2020年预测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注册资本:1,482,870,004.00元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31日

  经营范围:从事本企业生产所需自用原木的收购及生产、经营不涉及国家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管理的装饰木制品及木构件等木材深加工产品;软体家具、一体化橱柜衣柜、智能家具及家具用品的研发和经营;家纺产品、工艺美术品、建材用品、家电电器的销售;装饰材料新产品、木材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活空间的研究和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家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宜华生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宜华生活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668,647.32万元,净资产为851,818.43万元,营业收入为387,568.22万元,净利润为13,192.78万元。

  2、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金砂路52号

  法定代表人:陈少雄

  注册资本:3,884.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旅馆业(酒店);公共场所(浴室、桑拿、SPA休闲中心、茶座、游泳馆、健身室、美容、美发、商场);娱乐场所(卡拉OK);棋牌室(围棋、象棋、桥牌);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的零售;洗熨服务,停车服务,自有房产租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所控制的公司;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435.29万元,净资产为-15,943.96万元,营业收入为8,401.03万元,净利润为-1,646.35万元。

  3、公司名称: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润城社区环观南路188-3号-1-2-4-5号

  法定代表人:刘绍迎

  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酒店业;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会务策划、自有物业租赁、旅游用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旅业,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中、西餐制售。

  股权结构:宜华企业(集团)持有90%股权,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7,487.05万元,净资产为15,230.69万元,营业收入为10,055.78万元,净利润为695.67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与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二是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家具及相关配套物品采购费用,主要系公司属下养老项目、医院改造项目、医疗工程项目等的装修需要向宜华生活采购家具及相关配套物品;三是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

  1、上述关联交易的产生均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要发生的交易,是确保上市公司能够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必要条件。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均是在地区及行业内的优质产品,价格合理且具有一定的便利性。

  2.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和商品定价以及相关的付款条件均保持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中,与汕头宜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招待费、会务费、与宜华生活发生的相关业务采购费,均存在一定的持续性,但在市场上均可以找到其他的替代产品,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造成任何影响,同时公司的医疗健康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购买产品、接收劳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拟与宜华生活、汕头市宜华国际大酒店、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订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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