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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树民车业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喜生活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力帆速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的正常进行,提议2020年度力帆股份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内部担保额度,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互保。具体明细如下: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经董事会15名董事现场表决,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根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预计共涉及被担保方不超过11家,具体情况如下: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内部子公司如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因贷款担保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2、担保方式:保证(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企业内部2020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鉴于本次担保(含互保)框架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所有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其他说明

  1.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担保计划额度内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审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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