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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号:定2020-0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本报告期内,公司以新增的动力煤贸易为主要经营业务,动力煤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549.45万元,较上年相比收入增长占2019年度公司总收入的97.74%,

  2、为使纺织子公司的纺织设备得以有效利用,减少停工带来的损失和设备闲置造成的毁损,并解决留存人员的工资收入,开展了现有设备租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654.73万元,与上年度同比增加149.31%,其中,动力煤销售完成业务收入4549.45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领导班子把握公司脉搏,在公司资金严重紧缺的情况下,以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为重,在公司内部深入挖潜,在公司外部寻求合作伙伴,确保公司的战略调整和主营业务转型。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4.73万元,同比增长149.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45.3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1、启动动力煤业务,确保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利用公司原有纺织设备,开展租赁服务,增收创收;

  2、完成参股公司四海氨纶17%股权的出售,实现投资收益2014.72万元;

  3、积极推动钼矿基础建设,加强与政府的联合联动,发挥天池钼业的资源优势,参与当地政府钼矿产业园项目开发,争取政府补助资金2500万元,计入本公司收益1875万元;积极寻求同行业合作,经过一年的努力,于2020年2月21日,成功引入投资者金钼股份、亚东投资对天池钼业增资5亿元,并隔空在陕西省政府和吉林省政府的支持下签订《增资协议》;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天成矿业、天池矿业三方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合伙企业吉林天首与天池钼业、天池矿业签订《债务处置协议》,天池矿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不向天池钼业主张拥有的427,217,657.82元本金及利息,且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也不计算新的利息;吉林天首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如天池矿业完成了向吉林天首债权交割,吉林天首不向天池钼业主张34,200万元债权和利息,在此期间也不计算新的利息;

  4、与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商务局签订终止《投资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土默特右旗商务局退还了收取公司500万元诚意金;

  5、积极与公司各债权方沟通,尽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债务重组收益519.65万元。

  公司管理层在为实现主营业务转型,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使公司早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上前行,克服重重困难,以坚持不懈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向着目标挺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子公司动力煤采购、销售业务,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由于纺织品生产、销售实际经营情况不及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未开展纺织品生产、销售业务。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和执行日期的规定,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与上年度相比,相关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本公司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新的报告格式编制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如下:

  (1)调整报表:资产负债表的有关项目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影响金额

  ■

  3、《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根据《新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4、《新债务重组准则》

  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业务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业务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7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出资1000万元在天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首(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报告期,该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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