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临2020-25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6,547,338.6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53,917.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2,317,417.48元,每股收益为0.036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14,464,713.26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05,828,428.88元,股东权益为402,560,779.3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的主营业务仍为亏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2019年度报告摘要》同时还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监事会对2019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指出了公司内控存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公司持续运作水平有待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加强,为使公司经营活动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的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机制和实际执行中存在一般缺陷,内控制度的执行需整改、完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条件予以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和《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6,547,338.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317,417.48元,均未达成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限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未达成条件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条件予以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0-28号)及《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对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限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正文同时还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