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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下转C937版)

  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2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马兴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义清保证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公告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后期将披露的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1.5根据公司自查,对2018年度末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货币资金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因偿还到期债务,银行存款余额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强应收票据结算所致。

  3、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全面催收货款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的采购款项减少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聚焦主业,转让持有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处理所致。

  6、商誉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下属公司预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9、预收款项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的购房款减少所致。

  10、其他应付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其他应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增加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短期融资券所致。

  13、长期借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4、预计负债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计未来发生的诉讼费用。

  15、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收益增加所致。

  16、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受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影响,公司聚焦主业,调整业务结构,业务量下降所致。

  17、销售费用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营销确认的费用增加所致。

  18、其他收益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9、投资收益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转让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增加收益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同比增加所致。

  21、资产处置收益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理超期限机动车辆所致。

  22、营业外支出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计未来发生的诉讼费用增加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的采购款和各项税费同比减少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基建项目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借款和其他筹资款同比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80199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 、2019年1月29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9日和201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6、临2019-005、临2019-014、临2019-014、临2019-031、临2019-044、临2019-058、临2019-061)。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19号),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9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关于终止增持康美药业股份计划的函》, 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许冬瑾女士积极筹措资金,鉴于外部市场环境等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许冬瑾女士决定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四、附录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人:马兴田   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人:许冬瑾会计    机构负责人:庄义清

  (下转C9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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