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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下转C9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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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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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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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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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2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家谦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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