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40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现任4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