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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扣非净利润为负,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根据证监会最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则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具体原因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096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9 号),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公司已就上述《告知书》涉及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需要申诉和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回执,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公司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上市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根据证监会最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则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风险提示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出具的2016年至2018年全面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分别为-95,633,567.42元、57,937,757.69元、-1,028,693,857.80元,净利润分别为-96,766,357.65元、64,426,696.62元、-1,028,362,678.35元。公司已就上述《告知书》涉及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需要申诉和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回执,若根据证监会最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则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若公司的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将在其后的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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