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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生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永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盖娅八菱出资额转让进展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转让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出资份额的议案》,拟将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前海八菱”)持有的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盖娅八菱”)的10,000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10,391.67万元。本次转让后,前海八菱将不再持有盖娅八菱的出资额。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签署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原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盖娅科技承诺于前述期限届满前向前海八菱支付完毕尚余的出资份额本金45,435,416.66元及相应的保底收益,保底收益按照年化15%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盖娅科技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前海八菱累计收到盖娅八菱转让款82,264,583.34元 (扣除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保底收益)。

  2、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暂停演出,并搬迁到桂林。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变更地点暨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由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对国家体育馆进行场馆改造的需要,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远去的恐龙》已于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公司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贺立德、覃晓梅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拟采用易地驻演的方式,继续在桂林市境内运营《远去的恐龙》。

  目前,《远去的恐龙》已拆除并迁出国家体育馆,搬迁至桂林,演出剧场选址初步确定在桂林市临桂区六塘柚子湾,演出剧场建设项目初步选址意见已经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复函同意,建设项目用地已经桂林市临桂区林业局公示、并获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建设项目用地仍处在招拍挂审批流程中,尚未公开招拍挂。公司将抓紧各方协调工作,加快《远去的恐龙》的重建进度,争取在年底回复演出。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变更地点暨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3、公司投资参股王博智慧厕所

  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革新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基于公司产业转型的需要,公司与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革新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书》,公司拟自筹资金向王博智慧厕所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

  王博智慧厕所于2019年7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王博智慧厕所累计支付增资款800万元。目前,王博智慧厕所正在进行样品测试,计划在年内投产。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革新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4、公司投资参股科华生物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科华生物增资人民币6,6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

  科华生物于2019年5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科华生物累计支付增资款3,800万元。目前,科华生物已完成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正在办理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相关手续。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5、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

  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与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签订了《资产整体收购协议》,柳州八菱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税)收购重庆八菱柳州分公司的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前,前述资产收购事项已在办理资产交割手续、人员交接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3)。

  6、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与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安定、陆秀青夫妇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将持有的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3.65%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或黄安定指定的第三方。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仅为协议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意向性约定。目前,公司已委托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评估完成后,双方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签订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将在审计、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7、公司与深圳市王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王博纳米蒸汽机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与深圳市王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王博纳米蒸汽机合作协议》,双方就王博纳米蒸汽机的生产销售业务达成合作共识,公司计划与王博纳米合作生产王博纳米蒸汽机。本次签订合作协议已于2020年2月1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前,王博纳米蒸汽机已在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深圳市王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3亿元(含)自有资金按不超过16.35元/股(含)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最高成交价为1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0元/股,平均成交价格为12.58元/股,成交金额为211,609,144元(不含交易费用)。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数量为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价格为21.42元/股,转让价款为360,432,198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的议案》及《关于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议案》等议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延期至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同时延期处置公司回购股份。若第四期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第四期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转让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调整为12.58元/股,股票购买方式由调整为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总规模调整为不超过211,609,144元(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股票购买时间不作具体限定,应在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过户。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5)、《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暨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9)及期间披露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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