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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微球”)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同意丽珠微球申报的“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开展临床试验。

  “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由于药品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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