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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6

  

  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1月4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持本公司股份 16,000,657 股的股东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天马”)计划在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64,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728,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公司 2020 年1月4日披露《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时,华金天马上一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至2020年1月15日该计划执行完毕后,华金天马持有本公司股份15,218,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8%,详情请见 2020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华金天马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华金天马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金天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华金天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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