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萌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张萌先生,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萌先生于2020年4月30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张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方案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非理性下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张萌先生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实际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提议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5,641,025股,按照 2020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2%;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2,820,513股, 按照 2020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提议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3个月。
三、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提议提交日,提议人张萌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张萌先生的增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张萌先生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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