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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于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000991,发证时间: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华阳精机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连续三年(即2019年-2021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华阳精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华阳精机2019年已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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