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3 证券简称:横店影视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372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206T01IY)、方正证券稳盛1号(CWS001)、方正证券稳盛6号(CWS006)、“金雪球-优选”(2020年第3期)、方正证券稳盛1号(CWS001)、方正证券稳盛6号(CWS006)
委托理财期限:90天、186天、93天、92天、189天、97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372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编码:C206T01IY)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16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17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16日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60%;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00%;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50%。
2、方正证券稳盛1号(代码:CWS001)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8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29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30日
(4)认购金额:2,000万元
(5)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收益构成包括:买卖证券、基金差价;集合计划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和基金红利;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原则:A、同一种类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B、收益分配的前提: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C、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D、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上述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委托人通告。
3、方正证券稳盛6号(代码:CWS006)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8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29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30日
(4)认购金额:3,000万元
(5)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收益构成包括:买卖证券、基金差价;集合计划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和基金红利;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原则:A、同一种类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B、收益分配的前提: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C、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D、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上述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委托人通告。
4、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2020年第3期)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30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31日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收益率测算依据:客户参考收益率根据银行间市场投资运作收益率水平测算得出,客户年化参考净收益率约为4.00%。
5、方正证券稳盛1号(代码:CWS001)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5月6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7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11日
(4)认购金额:3,000万元
(5)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收益构成包括:买卖证券、基金差价;集合计划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和基金红利;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原则:A、同一种类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B、收益分配的前提: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C、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D、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上述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委托人通告。
6、方正证券稳盛6号(代码:CWS006)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5月6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7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8月11日
(4)认购金额:2,000万元
(5)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收益构成包括:买卖证券、基金差价;集合计划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和基金红利;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原则:A、同一种类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B、收益分配的前提: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C、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D、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上述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委托人通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信银行购买的为结构性存款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方正证券稳盛1号和稳盛6号主要投向具备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和其他投资品种,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的信用评估等技术手段,追求资产的增值。
兴业银行本系列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类: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基会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第二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第三类: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基金专户及上述资产的受益权,证券投资结构化信托产品的优先级受益权、投资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的股票收益权产品、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经我行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同意的,符合兴业银行规定的风险可控的其他各类交易性融资产品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较低风险的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金华东阳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01)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79,677,065.98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3.7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1.11%。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八、截止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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