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通正源”)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来的《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因网络投票时操作失误,导致投票结果没有反映该部分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汇通正源提请增加以下临时议案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增补李化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增补蔡继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增补郭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增补翟春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增补黄士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增补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增补刘善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增补吴俊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化春先生 简历
李化春 先生,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百货公司会计、财务股长;内蒙古赤峰市新华贸易公司法人、总经理;深圳市天龙实业发展公司、广东华普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彩虹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社会兼职为北京亚太华夏财务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化春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6.6%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17,922,928股流通股票,李化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继中先生 简历
蔡继中,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深圳市铭生隆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至2016年9月历任深圳市彩虹精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现任深圳市东森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蔡继中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6.67%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17,922,928股流通股票,而没有直接持有兆新股份的股票。而且,蔡继中先生与兆新股份实际控制人陈永弟与沈少玲均有姻亲关系。除此之外,蔡继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继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郭健 简历
郭健,男, 1965年9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曾任华联集团纺织市场公司副总经理,金田股份集团商业发展公司董事、总经理,免税集团商业投资发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兆新股份的监事会主席、董事长、董事。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郭健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20%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17,922,928股流通股票,并同时直接持有兆新股份50万股股票。除此之外,郭健先生与兆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翟春雷 简历
翟春雷,男,汉族,1979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在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历任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北京市明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2011年至今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房地产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武汉蓝色宝岛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天骥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翟春雷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而且没有直接持有兆新股份的股票。翟春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黄士林 简历
黄士林,男,汉族,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中国执业律师,高级职称。历任国家劳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长,深圳市法学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顾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任广东省高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阳光基金会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黄士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蒋辉 简历
蒋辉,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获工程学士学位以及英国曼切斯特城市大学研究生商学院获金融和会计研究硕士学位。历任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及营销总监;新加坡亿胜投资集团投资总监兼亿胜生物科技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代码8151)副总经理;华立集团海外事业总监兼华宇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代码002191)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总监。现为深圳嘉德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易达恒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嘉德森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深圳市凯富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刘善荣 简历
刘善荣,女,195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IS09000内审员。曾任武汉手表元件厂描图员、会计、厂办秘书、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武汉矿棉制品总厂财务科长、审计科副科长,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业务部副主任,深圳中诚会计事务所业务部主任、评估部经理,深圳海勤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曾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刘善荣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吴俊峰先生 简历
吴俊峰,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吴俊峰先生毕业于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曾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主管。现任兆新股份公司信息部经理、党支部委员。2012年荣获中共深圳市委两新工委“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吴俊峰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俊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汇通正源股份121,42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汇通正源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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