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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在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2020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通正源”)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到提案的情况

  (一)提案人:公司股东汇通正源

  (二)提案程序说明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汇通正源股份121,42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汇通正源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汇通正源提请增加以下临时议案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增补李化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增补蔡继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增补郭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增补翟春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增补黄士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增补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增补刘善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增补吴俊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临时提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现就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4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重新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重新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重新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重新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重新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增补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9、《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增补李化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增补蔡继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增补郭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增补翟春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增补黄士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增补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增补刘善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议案9和议案10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其他议案为一般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股东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

  联系人:杨钦湖(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责)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szsunrisene.com

  邮编:518023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投票简称:兆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1、议案9、议案10为累积投票提案,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除议案9、议案10外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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