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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0- 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了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3.14%股份的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5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0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披露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在提案人资格、提交时间、提案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2 号陕煤化大厦 2310 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6、8-10 、7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年5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00、9.00、10.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           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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