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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2774             债券简称:18克明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0,632,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493,3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138,9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文立冰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六)《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622,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9,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33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七)《关于授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24,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该议案关联股东南县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陈克明、陈晖已回避表决。

  (十)《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62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33,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60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舒畅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傅怡堃、文立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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