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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032号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源基金”)持有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17,71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6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且该部分股份于2018年2月22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瑞源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09号)。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瑞源基金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瑞源基金因二级市场价格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能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瑞源基金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三条  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六条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本细则执行。

  瑞源基金为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公司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述规则,瑞源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瑞源基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制定新的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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