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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交易所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2018年5月21日,因公司在2017年7月28日披露的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以其他公告附件的形式上网,未按要求选择公告类别,同时公告申请单中未填写联系人信息。此外,在2017年8月29日以及12月13日因公告提交不及时进行了开闸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7条、3.2.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登记指南》、《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以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潘宏予以口头警示。

  整改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公司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2019年6月13日,因公司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已于2018年9月25日达到披露标准但迟至2019年4月26日才通过2018年年报予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第2.2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延民予以口头警示。

  整改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强化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培训与执行,保证公司依法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类似情况。

  (二)关于主管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18】170号)。主要内容及整改措施如下:

  1、主要内容:

  (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不规范。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其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董事时,存在以下问题:授权委托书对于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均未见关于“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明确指示;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只有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未加盖法人公章;关于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只有法人公章、未见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上述情况与公司的《公司章程》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不符。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不及时。公司在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未将时任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员等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予以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间为相关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明显晚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上述情况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 30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此外,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职务、工作单位等信息,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不符。

  2、整改措施:

  公司自收到上海市证监局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向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传达,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

  经过本次整改,公司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和领会。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监管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完整。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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