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结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依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13.15元/股调整至13.10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价格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
监事会认为:经过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6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可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的权益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2018年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35人已离职已不符合行权/解禁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不符合行权/解禁条件的3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科顺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议案内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备查文件目录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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