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4亿元,自筹资金(闲置的银行贷款)不超过3亿元。在此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款、货币基金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以上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闲置的银行贷款),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4亿元,自筹资金(闲置的银行贷款)不超过3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例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款、货币基金等。
委托理财产品金额及期限: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亿元,在此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以上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强。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次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购买贷款型、信托型、私募基金理财产品或项目融资,不用于二级市场投资或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下正常开展的,保证在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755,577,415.41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9.87%。公司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在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日常运营产生不良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年度拟使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收益的波动。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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