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0-03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三楼会议中心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至2020年5月1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29,161,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90,292,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4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8,868,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71,112,4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2,243,5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8,868,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6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61,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12,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61,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12,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61,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12,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761,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12,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05,324,8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276,638,98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47,772,671.9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49,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00,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612,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7%;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63,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80%;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2%;弃权3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25,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076,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1%;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61,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12,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划转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并办理注销暨公司减资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科技”)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3,227.05万元,未达到承诺业绩目标4,000万元。根据公司与嘉瑞科技原股东刘珩于2016年9月18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刘珩需补偿其持有的公司股票876,169股,由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减少876,169元。注册资本将由2,305,324,840元变更为2,304,448,671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61,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12,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嘉瑞科技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目标,嘉瑞科技原股东刘珩需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876,169股,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305,324,840元变更为2,304,448,671元。依据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49,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00,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梁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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