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大晟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深证局公司字[2020]86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及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康曦影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曦影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共1.22亿元,对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的应收业绩补偿款共2.87亿元,对并购的海南祺曜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原股东分宜新视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斌的应收业绩补偿款共0.69亿元。上述款项合计4.78亿元,截至目前均未能收回。我局对此高度关注,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制定专项清收工作方案,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时主张权利,采取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一切必要手段清收上述债权,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你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资金管控,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避免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投资损失。
三、你公司应披露上述董事会专题会议情况,并对上述债权清收工作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我局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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