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1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剑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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