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是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股比例47.37%,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为支持佛山香颂开发建设,佛山香颂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向佛山香颂提供了相应的财务资助,其中我司有向佛山香颂提供的23,211.30万元借款将于2020年6月到期,根据佛山香颂生产经营需要,我司拟对佛山香颂上述借款23,211.30万元予以到期续借,借款年利率8%,期限6个月,佛山香颂其他股东方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香颂即将到期的股东借款予以到期续借。
我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
法定代表人:钟瑾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7.37%,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2017年9月取得,该地块用地面积50,691.8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容积率2.8。佛山香颂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佛山香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香颂不是我司关联方。
2019年度我司为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3,211.30万元。
三、佛山香颂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名 称: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
成立时间:2000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杨林森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2、名 称: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深绮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3、名 称: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大路广州雅居乐花园公建1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卓慧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4、名称: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608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达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8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佛山香颂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佛山香颂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佛山香颂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佛山香颂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佛山香颂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佛山香颂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佛山香颂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对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佛山香颂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佛山香颂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佛山香颂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中交地产在佛山香颂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63,584万元,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448,104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5,48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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