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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