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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及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华彬先生、沈红波先生、朱勤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届满六年,故将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王君傑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前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离任,将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选举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决议后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华彬先生、沈红波先生、朱勤先生、王君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而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治先生、姜志宏先生、赵磊先生、李颖琦女士、杨玉社先生(简历见附件内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李颖琦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赵磊先生、李颖琦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苏治先生、姜志宏先生、杨玉社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在此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苏治先生、姜志宏先生、赵磊先生、李颖琦女士、杨玉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苏治先生、姜志宏先生、赵磊先生、李颖琦女士、杨玉社先生具备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因此,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苏治,男,1977年12月生,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数据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金融学院金融科技系主任、特聘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于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站从事金融学研究工作。现兼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6199)监事。

  苏治先生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志宏,男,1968年7月生,日本长崎大学博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讲席教授。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中国药科大学助教、讲师,1996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日本长崎大学药学部助手(文部教官),1999年11月至2001年9月于美国哈佛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药理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姜志宏先生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磊,男,1974年2月生,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员。2005年至2013年2月历任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研究员,自2016年12月至今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就职。现兼任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33175))担任独立董事、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712))独立董事。

  赵磊先生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颖琦,女,1976年7月生,具有独立董事资格,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1999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3617)独立董事,现兼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000096)、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009)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申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李颖琦女士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玉社,男,1963年6月生,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自1998年就职于中国科学研究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现任中国科学研究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二级研究员。杨先生主要研究领域为原创性抗感染药物、抗凝血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研究与开发,其代表性成果是2009年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氟喹诺酮新药—盐酸安妥沙星。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杨先生曾获2017年度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一),2015年度获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第一),2013年度中国药学发展奖创新药物奖突出成就奖,并于2010年获得上海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劳动模范)。

  杨玉社先生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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