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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406号)同意,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豪美新材”,证券代码为“002988”。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5,821.41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自 2020年 5 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 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审字[2020]230Z0059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983.35万元,同比下降14.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4.59万元,同比下降12.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5.48万元,同比下降16.72%。公司 2020 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系由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一季度的复工时间有所延迟所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服务及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根据公司2020年1-3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及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4,300.00 万元至 4,9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12.82%-0.65%。

  上述 2020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只是公司初步预测。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型材和系统门窗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建筑用铝型材、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一般工业用铝型材和系统门窗。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铝合金型材。

  公司铝合金型材主要应用于房屋建筑、汽车轻量化、交通运输、自动化设备、消费电子、电信通讯等领域,应用范围广泛,收入来源多元化。其中建筑行业为公司下游行业之一,其发展与房地产市场息息相关。近几年,国家加强房地产调控,对建筑型材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自201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速开始放缓。公司建筑用铝型材的销售情况可能将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致的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超过80%。其中,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

  铝锭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价格走势存在一定的波动。2017-2019年度,公司铝锭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12.64元/kg、12.35元/kg、12.40元/kg。

  图 2017-2019年上海期货交易所铝价变化趋势(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wind资讯

  按照行业惯例,铝加工制品的销售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 虽然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当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是未来国内铝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铝锭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加工费变动风险

  公司对产品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司加工费报价,主要是由不同产品类别、工艺、品质要求以及加工复杂程度所决定的。根据行业内定价模式,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加工费影响较大。

  2017-2019年,公司所有铝型材产品的平均加工费分别为0.59万元/吨、0.62万元/吨、0.61万元/吨,较为稳定。

  公司产品加工费水平受客户材质选择、产品深加工程度、销售模式和市场竞争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如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风险

  2017-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3,994.45万元、72,945.34万元和 78,754.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8%、27.19%和26.5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报告期内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平均89.6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100%,销售收款能力较强。

  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公司主要厂区搬迁风险

  2014年10月,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对外公示了《清远市银盏特色小镇整体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将公司目前厂区所在土地在内的15平方公里区域打造成为以温泉度假旅游为主题,融合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度假、居住等多种功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小镇。

  2017年3月,公司目前厂区土地用途已由工业用地转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宅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未来,公司将根据政府部门特色小镇开发安排,逐步将现有产能搬迁至其他工业园区。

  公司已在清远莲湖产业园取得了搬迁所需的承接用地,并制定了详细的搬迁计划,公司将统筹安排将目前厂区现有产能分步骤地搬迁到清远莲湖产业园自有地块上。

  根据资产使用及处置方案,搬迁事项预计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现有厂房净值损失、设备搬迁损失和生产损失合计10,858.17万元。公司计划在原厂区设备完成搬迁后将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公司将提前征集意向受让方,以确保搬迁工作和资产转让的紧密衔接,使相关损失和资产转让收益产生于同一会计年度。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公司对公司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按市场法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6,066.50万元,评估增值为56,620.00万元,足以弥补上述搬迁费用;此外,按照2019年5月公司现有厂区附近城镇住宅用地的挂牌出让成交结果测算,公司现有厂区所在土地的增值也远大于搬迁费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因公司未按计划完成搬迁,或公司目前厂区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未能覆盖搬迁事项导致的支出和损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将承担公司的所有损失。

  若上述搬迁工作未按计划完成,或搬迁后公司生产经营未正常开展,则公司搬迁期间带来的停工以及搬迁费用将对公司产能和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清远市豪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控股”)持有公司50.37%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持有公司33.63%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豪美控股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持有公司1.10%的股权。豪美控股由董卫峰、董卫东分别持有50%的股权,李雪琴持有南金贸易100%的股权。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通过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及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85.10%的股权。

  本次发行后,董卫峰、董卫东及李雪琴三人仍将通过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及泰禾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63.81%的股权。

  故此,不排除董卫峰等三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及一致行动关系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测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是根据当前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市场情况,以公司报告期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水平为参考基础测算得来。公司虽然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未来如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不利变化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六、其他事项说明

  自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公司及下游客户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目前,中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确保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和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复工复产。疫情对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对全年业绩的影响较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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