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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2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李文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古少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于泳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蔡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陆先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黄黎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鄢国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黄亚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刘雪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余少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蔡维彦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其他

  1、议案1-3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2、议案2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也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如有存在以上股份均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宝鹰股份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邮    编:51804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1)提案设置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对于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

  2、对于议案4,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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