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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的审计服务中,大华会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为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大华会所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9人;

  3、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张朝铖先生和刘国平先生分别于2007年和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所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2018年度大华会所为15623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24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朝铖,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所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国平,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2、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朝铖、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平2019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六)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时为确保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所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公司拟续聘大华会所作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所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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