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2、2019年8月25日,公司与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颖泰”)签署了《互保协议》,担保期限为一年。近日,中农颖泰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97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3、上述担保业务均为公司的存量担保业务。公司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3)、《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7)、《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3)。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债务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3、保证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后起至2022年8月21日止。

  (二)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2、债务人:中农颖泰林州生物科园有限公司

  3、保证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97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后起至2021年4月1日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1,930.6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8.5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11.12%。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