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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永陇矿区麟游区园子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综放工作面液压支架采购”的中标人。近日,公司与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君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双赢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租赁设备买卖合同》(H-2020Y-15-102-02-01),本合同金额为9780.81万元人民币。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该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3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5)。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9567112759J

  3、法定代表人:何宏洲

  4、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两亭镇崖窑村

  5、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陕西君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承租人):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约定内容:甲方与丙方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甲方根据丙方对设备和供应商的自主选择向乙方购买设备,并出租给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设备并交付给丙方使用。

  合同金额:9780.81万元人民币

  结算方式: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条件、比例进行结算

  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交易价格为9780.8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营业收入的17.45%,该合同生效后对公司2020年度的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情况一切正常,已签署订单金额约为6.36亿元。公司订单储备充足,为全年业绩及公司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租赁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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