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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将以4.45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943,32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98,536,100元变更为2,697,592,7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689号

  联系人:范亚杰

  联系电话:021-67288431

  联系传真:021-67288432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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