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星期二)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友阿总部大厦13楼1301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子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8,162,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45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8,130,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4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名(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14,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29%。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1、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暨2020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1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5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58%;反对5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6%;反对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6%;反对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6%;反对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关于核定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9.1 非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6%;反对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2 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6%;反对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3 监事2019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6%;反对3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130,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会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莫彪、周晓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