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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色动力”)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莱州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莱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莱州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30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北苑路财富大厦1012、1013室

  法定代表人:刘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股东: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绿色动力全资子公司)87.5%、莱州市东海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0%、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4%、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0.1%

  主营业务:垃圾清运、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不适用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莱州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为:莱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莱州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下属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公司项目建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下属项目公司主体资格、财务状况及担保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莱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68亿元,约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6.8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9.16亿元,为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2亿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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