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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先生、公司股东姚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先生、公司股东姚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5月19日,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先生、公司股东姚境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姚境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姚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26%。姚境先生辞职后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离职后半年内,姚境先生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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