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中粮科技综合楼5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人,代表股份数1,039,780,9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72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1,035,724,8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5.51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4,056,08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174%。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0人,代表股份4,547,68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43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8,298,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反对1,482,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06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912%;反对1,482,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8,298,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5%;反对1,419,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065,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087%;反对1,419,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059%;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5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7,660,7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2,120,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2,42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774%;反对2,120,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8,230,9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9%;反对1,487,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2,997,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157%;反对1,487,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990%;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53%。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8,298,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5%;反对1,482,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065,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087%;反对1,482,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3,187,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958%;反对1,296,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189%;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3%。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18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958%;反对1,296,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189%;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5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5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3,299,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476%;反对1,248,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29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476%;反对1,248,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8,507,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6%;反对1,210,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3,274,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045%;反对1,210,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102%;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韩修柱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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