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如下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一、关于现金收购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智能电表的市场竞争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交易的价格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确定。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协议,我们认为公司与许继集团之间的采购、销售、租赁等交易往来,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各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0年5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